如果孕婦使用安眠藥都很安全,請長期使用依賴者也不用在意?
蘇冠賓
中國醫藥大學 安南醫院副院長
憂鬱症中心、身心介面研究中心主持人
精神醫學及神經科學教授
最近就有一篇 JAMA Psychiatry 的論文,常被醫師貼出來安撫人心。這是美國兩個全國性大型保險資料庫的人口層級世代研究(Medicaid 2000-2018;MarketScan 2003-2020),總樣本約 428 萬次懷孕,第一孕期 Z-drug 曝露約 2.25 萬例(其中約 92% 為 zolpidem)。並以 propensity score fine stratification 控制混雜因子。一句話總結:第一孕期 Z-drug 曝露,與「整體」先天重大畸形風險沒有實質增加。
然而,本研究的結論並非在宣稱 Z-藥物在懷孕期間是完全安全的,或者Z-藥物使用是安全的,醫療人員更加必須避免將其用來合理化「其他不當使用的現象」:
一、本研究只評估了懷孕初期的重大先天性畸形風險 。它並未涵蓋 Z-藥物可能導致的其他胎兒或新生兒風險。
二、本研究僅定義一次配藥即為暴露,且未深入探討長期使用或高劑量使用的具體風險。因此,臨床實踐仍必須堅持「最低有效劑量」及「最短使用期限」的原則,並以行為治療(如 CBT-I)為第一線建議 。
以下詳述論文解讀上的盲點:
盲點 1:把「未見整體風險增加」誤讀成「很安全、可放心用」 研究結論是 not associated with meaningful elevation overall(整體無實質上升),但不等於「可隨意開、可長期用」。特別是:研究仍提到少數罕見畸形的 RR 可能偏高但不確定,這類不確定性在臨床上不能被拿來合理化擴張使用。 盲點 2:忽略「這篇只談畸形」;孕期藥物風險不只畸形 作者明確指出:除了致畸性之外,還有其他孕產結局(例如非活產、早產、胎兒生長受限等)需要不同設計才能評估。因此,這篇不能被用來推論:Z-drug 對所有孕產不良結果都安全。 盲點 3:忽略「曝露定義=領藥」與「適應症混雜」 這是保險資料庫研究:曝露是「領藥」,無法確認實際服藥與實際劑量。另外,嚴重失眠、焦慮、憂鬱、合併使用多種 psychotropics 的族群,本來就與不良妊娠結局風險糾纏;作者用 propensity score 等方法控制,但臨床上仍需保守解讀。 臨床建議:怎麼用這篇文章「幫助決策」而不是「放寬使用」
(A) 適應症定位:只在「嚴重」且「短期」且「替代方案不足」時考慮。第一線仍是睡眠衛教、CBT-I、壓力調節、處理共病(焦慮/憂鬱/腿不寧等)。若必須用藥:最小有效劑量、最短療程、避免無上限、避免合併酒精/其他鎮靜藥。高風險個案(SUD、呼吸睡眠疾患、跌倒風險)更要謹慎。
(B) 面對「已曝露」的處理:減少恐慌、加強常規追蹤。這篇最能支持的,就是降低已曝露孕婦的不必要焦慮,並讓團隊回到理性追蹤:常規產檢+超音波評估。若有特定疑慮再做更精準的胎兒檢查與會診。 (C) 關鍵提醒:不要拿它當作「開立正當性」的護身符。你可以直接在院內教育上這樣說:「這篇提供的是『整體致畸風險的再保證(reassurance)』,不是『廣泛使用的正當化』。我們要避免把 population-level 的平均風險,誤用到每一個高風險個案與長期使用情境。」 一句話給醫療人員做結語:
「本研究可用來安撫『已曝露』與『短期必要』的臨床焦慮,但不能被解讀為 Z-drug 在孕期全面安全,更不能合理化長期、反覆或不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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