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6/2008

精神病患攻擊事件加重刑罰有用嗎?

精神病患攻擊事件加重刑罰有用嗎?(蘇冠賓)
(作者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精神科 主任 )
本文摘自【2001-07-19/聯合報/34版/健康】
日前日本發生精神病患攻擊小學生,造成八人死亡的校園喋血事件,犯下這起震驚日本社會案件的凶嫌宅間守患有精神疾病,兩年前曾經因下毒謀殺學校教師而遭警方逮捕。不過根據日本現有的刑法法規,患有精神疾病者可免除刑事責任,也不必在療養單位接受長期治療。宅間守因而獲釋沒有接受進一步的治療,也間接給了他再次犯罪的機會。而台灣最近也常有精神病患傷害鄰居、大樓住戶或弒父、弒母的人倫慘案,這些案件除了引發精神病患安全問題的探討之外,也促使各界 檢討是否將修法加重精神病患罪犯的懲罰。但以精神醫療的角度來省思,這只是處理精神病罪犯問題的冰山一角而已,這種治標的對策並不能真正改善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問題。

加重「精神耗弱」及「心神喪失」者犯罪的刑罰,雖可以安撫受害者悲傷和一般大眾的忿怒和恐懼,但對於預防或減少該類犯罪,卻有負面的效果。精神疾病和某些身體疾病一樣(如高血壓、糖尿病、癌疾…)會有急性期和緩解期,精神病的急性期,會出現強烈的幻覺、妄想症狀,由於此時病患的現實感喪失,故可能造成病患自傷及傷人的危險性,此危險性涉及自殺或自傷的比例甚高,為一般人口自傷、自殺的100倍以上。此危險性涉及傷人或殺人的比例則極低, 為一般人口的1/30以下。。然而和身體疾病一樣,透過適當的治療,就可以有效控制並預防急性發作,但仍然有很多的病患會中斷治療或忽略早期的治療。

既然統計資料顯示精神病患傷人、殺人的的比例遠低於一般人口,為何大眾反而覺得他們較危險呢?這主要是他們長期(可能是自古以來)被「惡名化」及 「惡魔化」的結果,一般人對於精神病理和病因其實很陌生。精神病患又因種種原因被社會隔離在陰暗的角落,而每次被注意則是因為一些社會事件發生,而後再經媒體大肆負面渲染。於是,民眾以「不定時炸彈」的惡名,取代了正確和應有的了解。加上原本應該協助民眾正確認知的政府及政策,有時反而犯下更嚴重的錯誤, 例如:「捷運局考慮限制精神病患搭車的權利」、「交通部考慮約束病患搭機的權利」…等等,比起其他先進國家在去除病患「標簽化」的努力,實為逆行而倒施。 大環境下的影響,無可避免地加重病患及家屬的恥辱感和烙印陰影,,使得病患除了長期承受疾病的痛苦之外,還得忍受來自社會的歧視及「惡名化」或「惡魔 化」。這種來自社會的烙印,常常比疾病的傷害更深遠,也遠比疾病本身更難治療,不但影響他們就醫的意願,延誤了早期治療的機會,再再增加了精神病的社會成 本及所謂的危險性。於是社會也得為這些現象付出更大的代價。

另一個造成病患不願就醫的原因是住院的負面經驗以及藥物治療的負作用。持平而論,精神醫療的硬體設施近年來己經有長遠的進步,這是精神醫療界及家屬團體長年來努力爭取及政府經費補助下的成果,過去精神醫療機構那種破舊髒亂及非人道管理已鮮有可聞,然而為何病患住院過程仍會留下許多負面的經驗呢?其 實這和上述的「精神疾病惡名化」有著密切的關連。病患因為錯失早期及時治療,常常導致就醫時已經相當嚴重(有自傷或傷人的危險),醫療人員及家屬為了保護 病患常常不得已要五花大綁,並給予高劑量的藥物控制,以致造成病患身心方面極大的創傷,大大降低病患接受醫療照護的意願。此外,另一個影響病患求醫的原因是藥物治療的副作用。全民健保以後,為了控制醫療成本,這些弱勢族群就成為被犧牲的對象。我們看到的是,國內精神病患大多仍服用三十、四十年前的傳統用藥 (目前僅有7%的嚴重病患可以服用新近研發且較沒有副作用的新藥),藥物治療的副作用(身體僵硬,發抖、流口水、不自主運動、認知功能下降)給了的病患有了不吃藥的「藉口」。精神疾病(含憂鬱症、焦慮症)患者佔人口至少十分之一,但他們使用的健保資源僅佔健保費用的3-5%,數百種精神科藥物的總 費用總共正好和一種心臟病用藥的費用一樣多。健保局還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刪刪減減,真正令人不解。當然,這些現象也不能完全要健保局負責,精神醫療界不能團結共識,缺乏本土強而有力的証據,加上藥商和醫師的利益衝突沒有受到規範,也要負起一部分的責任。

  身為一個精神醫療服務的一員,我希望有一天精神病患能夠真正被了解、被認識、被接受而走出陰影;有早期的症狀時能迅速就醫,住院則帶著自己的行李入院,而不用五花大綁;精神醫療界團結起來,改善健保不合理的約束,促進治療的人性化與合理化;藥商不能獲得暴利,也不需要去變相「促銷」;醫療因為有效而住院也變得短暫,病患和家屬因疾病的影響因此減到最小。你將可以預期精神病患的危險性必然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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